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专业
法律
各国政治
工人、农民、青年、妇女运动与组织
世界政治
外交、国际关系
学报及综合类
政治理论
中国共产党
中国政治
按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检索
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政策
摘 要:
正2009年印发的《国务院侨办、教育部关于华侨子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相关问题的规定》,其中规定今后华侨子女如果想回国接受义务教育,将与大陆居民的子女一样,依法免缴学杂费。规定要求,接受华侨子女的学校,要积极做好华侨子女的教育培养工作,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和形式设立针对华侨子女经的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按照这一规定,华侨子女今后在其国内监护人户口所在地就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