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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决定重大事项要走出三个误区
摘 要:
正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问题上,要注意走出三个误区。——走出行使重大事项界定权缺少法律依据的误区宪法第1 04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各方面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地方组织法第8条第3款、第44条第4款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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