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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基层领导届中“走马灯”
作者姓名:李定华
摘    要:我国党章和宪法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党委、人大、政府每届任期五年,乡镇人大和政府每届任期亦为五年。这些规定在中央和省市执行较好,但是,笔者却发现,在部分地区,存在着仅凭长官意志届中走马灯般随意频繁更换基层领导干部的现象,有的甚至在届中更换多次。这种情况既滋长浮躁风气,又易滋生腐败,应引起

关 键 词:党章  乡镇人大  基层领导干部  腐败现象  党委  更换  任期  宪法尊严  政府  长官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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