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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对日本战犯的审判
摘    要:从1945年12月中旬起,中国也在一些地方设立了审判战犯军事法庭。从1945年底—1947年底,各军事法庭共受理战犯案件2435件,已判决的318件,不起诉的661件,经国防部核定判处死刑的110件(其中包括对南京大屠杀主犯之一——日本第6师团师团长谷寿夫判处死刑、绑赴中华门执行枪决),判处徒刑的208件,宣告无罪的283件。

关 键 词:日本战犯  中国  军事法庭  抗日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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