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竣工结算规则的合理性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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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建东,孙兴洋.建设工程合同竣工结算规则的合理性探讨[J].法学,2006(11):150-1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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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建东 孙兴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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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师范学院法学院;浙江东辰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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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工程竣工结算规则是建设工程发包人和承包人博弈的程序保障机制,该程序机制的合理性将对建设工程纠纷的产生起到遏制的作用。最高法院“司法解释”确立了发包人逾期审核视为认可承包人的竣工结算的规则,有利于保护承包人的利益,增进合同的效率,促进社会资源的高效配置,具有合理性。但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形下,不宜适用逾期审核视为认可的规则,否则会侵犯了合同自由原则,破坏竞争环境的均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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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竣工结算 视为认可 合同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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