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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维修资金不再一刀切
摘    要:2008年2月3日,中国民政部、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提高城乡低保补助水平,妥善安排当前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要求各地适当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低保补助水平和发放临时补贴,严禁长时间滞留、缓拨上级补助的低保补助金,确保低保金足额、及时发放到低保对象手中。

关 键 词:低保标准  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城市  补助金  困难群众  低保对象  民政部  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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