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近期,经四川省委、省政府决定,省编委正式批准成立四川省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该机构为四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管理的事业单位,主要负责省级机关经营性国有资产经营及经营权招投标管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对外提供有偿服务管理、对外投资管理、债权债务管理,省级机关国有资产拍卖、重组、合资等处置工作,对经营性国有资产管理进行绩效考核,归集国有资产处置、经营收益并上缴财政。中心暂定事业编制15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正式人员从省级相关机构、机关服务中心选调;专业人员实行聘用制,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具体人员规模将根据中心工作需要确定。为加强对省级机关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管理,四川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决定由一名副局长兼任中心主任,并同意中心内设机构暂定为1室3科,即办公室、经营管理科、资产处置科、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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