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据陕西省人大《民声报》(2005年7月21日)报道,陕西省委组织部最近从省直机关的民政、计生、地矿等部门选派了5名年富力强和综合素质高的干部,到省人大常委会机关挂职锻炼。笔者认为,陕西省委的这一做法,符合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精神,是创新之举。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是代表人民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机关。这样的机关,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严格的、法定的工作规则和工作程序。党政机关、司法机关干部到这样最讲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的机关去挂职锻炼,通过眼看手做和日积月累,就能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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