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引导"私营经济的必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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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邸敏学,李汝德.论"引导"私营经济的必要性[J].当代世界与社会主义,2003(5):71-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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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邸敏学 李汝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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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1. 山西大学政教部 2. 山西医科大学宣传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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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阶段,引导私营经济的发展,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其"成员"的基本要求,是私营经济对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作用的理性选择,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性质的客观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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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私营经济 权利与义务 双重作用 |
文章编号: | 1005-6505(2003)05-007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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