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汶川特大地震致使四川阿坝、绵阳、广元、成都、德阳、雅安六州市的农业基础设施遭到严重破坏,其恢复重建事关当前灾区农村社会的稳定和未来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受灾区农村自然条件、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灾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既存在着我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融资渠道单一、融资能力弱的共性问题,也存在着恢复重建项目集中、资金需求量大、不确定性大而自身供给能力弱的个性特征。因此,四川汶川地震灾区农业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必须立足于灾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客观现实,结合农业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属性,创新农业基础设施融资思路,以满足灾区目前和将来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对农业基础设施的客观要求,为灾区农村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条件和奠定良好的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