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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措施 防止矛盾激化
引用本文:任宝云.采取措施 防止矛盾激化[J].人民司法,1983(4).
作者姓名:任宝云
作者单位:河北省廊坊地区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防止人民内部矛盾激化是开创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新局面的重要内容之一。一九八二年,我区判处的死刑案件中,除一件外,都是由人民内部矛盾激化造成的。由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注意了预防矛盾激化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和恶化的有一百九十三件,其中矛盾已经激化诉讼到人民法院后防止恶化的有九十一件,在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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