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公司作为以盈利为目的团体,由成员——股东组成,是股东获取利益的工具。所以,股东作为公司的成员,为获得相应利益,其只有对公司事务的不断“关心”,方才能够有效行使管理决策权,维护股东自身利益。而股东作为公司所有者,关心公司事务的基础同样来源于对公司事务的知悉,有权知悉公司内部信息的权利——知情权,也就必然成为股东的基本权利。但是,因利益的追求而引发冲突同样是公司内部永恒的规律。公司之中,股东与公司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以及股东与公司董事或公司管理人员之间的冲突也就必然存在,从而导致股东知悉公司事务的权利屡受侵害,股东知情权的保护也已成为一个重要的公司法问题,下面的具体案例则是对这一问题的较好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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