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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纲挈领指引“重大”作为
作者姓名:曹众
摘    要:正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凡是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都要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十八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各级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提纲挈领性的指引,为这项权利的有效行使,注入了新能量、新活力。不确定的界定"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依法有效行权,必然要先界定"重大事项"的内涵。然而,审视其当前状态,宪法及相关法律对其有阐述,但喻其"粗枝大叶"不为过。如,宪法中的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九条和一百零四条都有规定,

关 键 词:重大事项决定权  人大常委会  重大决策  提纲挈领  各级政府  全国人大  有效行  相关法律  地方人大  大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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