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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钓鱼式维权”单位该如何自我救济
引用本文:颜梅生.员工“钓鱼式维权”单位该如何自我救济[J].法庭内外,2014(4):47-48.
作者姓名:颜梅生
摘    要:毋容置疑,相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但现实中,一些劳动者也往往会通过“钓鱼式维权”来设置陷阱,制造用人单位违法的现象,进而使用人单位落人陷阱,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进行自我救济呢?

关 键 词:用人单位  救济  维权  钓鱼  员工  弱势地位  单位违法  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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