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北京市平谷区人民法院金海湖法庭是北京市最东边的人民法庭。3月5日一早,法官朱政一边望着窗外湛蓝的天空一边给书记员打电话:小马,准备出发。今天的天气不错,希望这个案子也有一个好的结果!朱政和书记员小马要去的地方,是北京与天津交界的一处山地。今年年初,法庭受理了一起承包地修路排除妨害纠纷。原、被告事先约定共同修一条通往承包林地的上山路。可当原告先行垫资修好道路后,被告一直未分摊出资。去年10月,原告上山采摘红果时,发现修好的道路被被告挖了一条沟并阻挡通行,致使原告无法采摘,一万多斤红果烂在地里,造成巨大经济损失。被告则称是因为原告修的路占了自己的承包地,给自己带来了损害,所以要阻碍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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