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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女职工要注意维护自身权利
作者姓名:利平  黄芳
摘    要:《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均规定了女职工在“三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间所应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为“三期”女职工提供合适强度的工作岗位和安全的工作环境,不得随意降低“三期”女职工的工资待遇,也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关 键 词:女职工  权利  《妇女权益保障法》  《劳动合同法》  维护  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  特别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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