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正司法建议是人民法院践行能动司法、延伸审判职能、推动社会管理的重要途径和重要方式,一份制作精良的司法建议书无疑为提升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增色不少。然而,实践中,司法建议面临的尴尬却使其作用大打折扣。许多司法建议"石沉大海""有去无回",根本没有引起被建议单位的重视,更谈不上起到堵塞漏洞、助推管理、促进发展的作用。以笔者所在的法院为例,2010年至2012年发送的司法建议分别为70份、63份、46份,而收到回函(复)分别为21份、28份、22份,反馈率分别为30%、44.4%、47.9%。反馈率整体较低,司法建议存在着功能虚化的危险。出现这种局面的原因,笔者认为,抛开司法建议存在质量不高的"硬伤"外,司法建议强制力不足的"软肋",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建议工作的开展。推进司法建议工作,亟须破解其效力"软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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