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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大报告中的一些新观点、新提法
摘    要:一、关于邓小平理论及其历史地位、指导意义 1.首称“邓小平理论” 在中央文献中,十五大报告第一次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邓小平理论”。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创立者是邓小平,我们党把它称为邓小平理论。” 十三大报告第一次使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的概念。 十四大报告第一次提出:“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武装全党”的战略任务。 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到“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再到“邓小平理论”,表明我们党对这一理论、对这一理论的主要创立者邓小平同志的历史作用、历史地位的认识日益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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