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一九五五年年终财政收支清理及年度决算编报的具体规定
摘    要:为了做好一九五五年决算编报工作,根据增产节约的财政管理方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55)财预金字第三一七号「关于一九五五年年终财政收支清理及年度决算编报办法的规定」的通知,结合一九五六年新的要求及我省具体情况,对一九五五年的年终清理和决算编报工作,提出如下几项具体规定:第一、一九五五年年终清理的原则及总的要求一、对预算收支,应严格划清年度收支截止期。一切收入和支出,均以十二月三十一日为截止期,收入以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缴入基层金库者(包括市、县支库及代办支库收款业务给缴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