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董必武对我国检察事业的重大贡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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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丁慕英.试论董必武对我国检察事业的重大贡献[J].中国检察官,200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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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丁慕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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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国家检察官学院 副院长、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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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董必武同志(以下尊称:董老)是我国老一代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法学家。他的一生不仅对我国的政权建设、法制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而且对我国检察事业也建树了伟大功绩。 一、董老是我国人民检察制度奠基的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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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董必武 检察机关 中国 人民检察制度 民主政权 检察工作 检察干部 干部素质 教育培训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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