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设置客楼镇、平庄镇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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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贵州省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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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黔府函[2014]185号黔东南自治州人民政府:你州《关于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撤乡设镇的请示》(黔东南府呈[2014]220号)及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建制,设置客楼镇,以原客楼乡地域为客楼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客楼村。二、同意撤销岑巩县平庄乡建制,设置平庄镇,以原平庄乡地域为平庄镇行政区域,镇人民政府驻平庄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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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撤销岑巩县客楼乡、平庄乡设置客楼镇、平庄镇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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