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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心三修:良、善、雅
引用本文:王庆.廉心三修:良、善、雅[J].中国审判,2014(1):52-52.
作者姓名:王庆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摘    要:长期以来,社会精英人士对审判人员的廉政建设倾注了热切的关注,审判人员廉政形象的树立从某种程度看来,事关社会精神文明的进步。虽然审判人员廉政建设事关方方面面整体工作,但首当其冲在于修心,修心所至,无外有三:良、善、雅。廉心一修:良,良心与良知所谓良心,是为仁良之心,包含了作为一名普通人所应当具有的恻隐之心和仁爱之心。良心是为政的基础,也是审判人员所应当具有的最基本素质。中国儒家传统历来重视修心,并将修心有成者视为君子。所谓君子,从《论语》来看:仁者、贤者、成者、圣者皆为君子。用老百姓的话来说,君子就是好人,在老百姓来看,好人就是乐于助人、品行端正、不为恶事的人。

关 键 词:审判人员  社会精神文明  廉政建设  社会精英  廉政形象  恻隐之心  儒家传统  《论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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