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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契约理论及其宪政意义
引用本文:苗连营,仪喜峰. 社会契约理论及其宪政意义[J].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3, 18(4): 14-19
作者姓名:苗连营  仪喜峰
作者单位:郑州大学法学院,河南,郑州,450052
摘    要:社会契约理论认为国家是人们之间相互缔结契约的产物,缔约的目的在于控制权力、保障人权。近代启蒙思想家倡导的社会契约论体现了宪政的根本价值和理念,它阐明了国家权力根源于人民以及国家权力的正当性问题,凸显了保障人权的精神底蕴,并在公域和私域之间筑起了一道屏障。宪法具有至上权威是社会契约的逻辑结论。

关 键 词:社会契约  宪政  人民主权  人权  限制权力  宪法至上
文章编号:1008-6951(2003)04-0014-06
修稿时间:2003-05-08

Social Compact Theory and Its Constitional Significance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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