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警察的本质、职能与职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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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顾柏荣.论警察的本质、职能与职责[J].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3(5):3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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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顾柏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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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公安高等专科学校,上海2003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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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警察的本质受制于国家的本质,警察的职能是警察本质的外在表现。当前,应强调警察的社会性本质与社会管理职能,以适应政府的职能转变。对警察的职责的传统表述客观上阻碍了警务发展,应从三个方面加以理解:保护、服务的职责;指导、维持的职责;防止、查处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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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警察的本质 警察的职能 警察的职责 管理 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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