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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便管辖原则在我国法院的适用
作者姓名:宋建立
作者单位:最高人民法院
摘    要:不便管辖原则是指享有管辖权的本国法院在受理案件后,发现另一享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对案件的审理更为便利及公正,从而拒绝行使管辖权或有条件地中止本国管辖权的制度。①不便管辖原则也称不方便法院原则或非方便法院原则。不便管辖原则主要适用于跨国主体间的民商事诉讼,其根源在于全球经济日益融合,超越国界的经贸往来、资本流动、技术转移、销售服务等领域产生的矛盾

关 键 词:不方便法院原则  管辖权异议  管辖原则  法院审理  非方便法院原则  其他组织  受理案件  外国法院  专属管辖  经贸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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