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人大新闻用语应规范
摘 要:
关于“人大常委”的提法。这一提法涉及两个概念,一是“人大”的概念。人大应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简称,人大常委会是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口头习惯上,人们常常将人大常委会也称作人大,但口头习惯归口头习惯,在书面表述中应该用标准称谓,以示与人民代表大会的区别。二是“人大常委”的概念。由干人大与人大常委会有区别,所以有关“人大常委”的表述也是不准确的。
关 键 词:
人大常委会
新闻用语
人民代表大会
概念
提法
机关
书面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