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全部学科
医药、卫生
生物科学
工业技术
交通运输
航空、航天
环境科学、安全科学
自然科学总论
数理科学和化学
天文学、地球科学
农业科学
哲学、宗教
社会科学总论
政治、法律
军事
经济
历史、地理
语言、文字
文学
艺术
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马列毛邓
全部专业
中文标题
英文标题
中文关键词
英文关键词
中文摘要
英文摘要
作者中文名
作者英文名
单位中文名
单位英文名
基金中文名
基金英文名
杂志中文名
杂志英文名
栏目中文名
栏目英文名
DOI
责任编辑
分类号
杂志ISSN号
关于刑法情节显著轻微规定的思考
作者姓名:
王尚新
作者单位:
全国人大常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
摘 要:
犯罪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是我国刑法犯罪概念中的规定。这一规定在理论上有诸多不妥当 ,在执行中也存在着理解和适用不一致的问题 ,不利于实现罪刑法定原则。因此 ,从立法上解决该规定存在的问题是必要的。
关 键 词:
刑法
犯罪
情节显著轻微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法学研究》下载
免费
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
©
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