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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债对第三人的效力——从合同之债中第三人利益的保护谈起
作者姓名:黄丽颖
作者单位:华东政法大学
摘    要:合同约定系债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我国属于大陆法系,故而在合同法领域继受了大陆法系债的相对性理论,认为合同仅在特定的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产生效力,合同之外的第三人既不享有合同权利,也不承担合同义务。然而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合同之债涉及到合同外的第三人。所以有必要以合同之债为视角,探讨如何保护合同之债中第三人的利益,以及如何在债的相对性与对第三人利益的保护中找到平衡点。

关 键 词:债的相对性  利他合同  附保护第三人作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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