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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中国的姓名管理制度——兼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
引用本文:王涛.再论中国的姓名管理制度——兼评《姓名登记条例(初稿)》[J].世纪桥,2008(3):139-140.
作者姓名:王涛
作者单位:山东警察学院,山东,济南,250014
摘    要:根据我国姓名使用的文化和传统分析了当前姓名用字不规范和姓名逐渐不能体现个体与家族关系两种现象;结合我国姓名的历史,指出《姓名登记条例(初稿2007年6月)》中允许使用父母双姓不符合我国国情,姓氏仅能随父姓或随母姓不够全面,对于姓名变更和不准变更的表述存在逻辑问题。对于制定《姓名登记条例》,笔者提出了使用格式为“籍贯+·+姓氏+字辈+名字”的全名来解决重名问题,允许使用祖姓,去掉允许使用父母双姓的规定。以及建立规范化的姓名免费查询系统的立法建议。

关 键 词:全名  全名设定  登记  变更  中国  姓名管理制度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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