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评估研究——以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模糊综合评价为视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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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立霞 张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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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燕山大学文法学院,河北秦皇岛,0660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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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刘立霞教授主持的2009年度河北省社会科学发展研究重点课题"刑事和解中人格调查制度研究"的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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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是未成年被告人人身危险性的重要表征,也是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重要参考依据。但是由于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本身、法官认定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的心证以及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与人身危险性的相关度等方面存在着模糊性,因此,有必要运用模糊理论综合评价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以期准确认定未成年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的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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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报告 人身危险性 模糊综合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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