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当前,县(市)级机构改革拉开了帷幕,给财政带来严重负担的公务用车也当列入改革之一。一般县(市)由财政负担的公车,按保守的估计不少于300辆。购置300辆小车,最低也得3000万元左右。撇开这一底数不说,按每辆车每年支付的司机工资、福利、油耗、修理、保险、年检、养路费、洞桥路费等以5万元计,耗资就达1500万元。车辆的更新以平均10年更新一次,每年也要更新30辆左右,按每辆车6至7万元计,就达200多万元。还有领导驾车,司机肇事等意外车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司机违规罚款等,每年也在数十万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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