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规民约不得违背法律 |
| |
作者姓名: | 祝隽超 |
| |
摘 要: | 村规民约是农村村民共同制定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规范。它作为我国法律在农村的补充手段,对维护村民正常的生活秩序.促进生产起着重要的作用。但是有的村规民约为了突出警戒作用,滥施处罚.大大超出了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如“杏出偷电罚款1000元”。“牛吃庄稼打死不赔”等等。我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6条明确规定:“村规民约不得与宪法、法律和法规相抵触。”这就决定了制定村规民约不仅要考虑具体情况,而且要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任何违背法律法规的村规民约都是无效的。调处刑事案件今年3月2日,山东某县王…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