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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艺理性视角下的司法职业化
作者姓名:姚中秋
作者单位:九鼎公共事务研究所
摘    要:从普通法法理学的“技艺理性“概念出发,能够得出司法职业化必要性之结论。司法是一门技艺,法官要承担其职能,需要具备技艺理性。技艺理性由技术性知识与实践性知识构成。获得后_类知识,须依靠司法职业化的种种制度设计。同时,只要制度设计得当,司法职业化并不会导致司法神秘主义,司法职业化本身也内含了一种有效的监督机制。

关 键 词:技艺理性  法院  司法职业化  司法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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