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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新政体现政策善意
引用本文:张枫逸.房产新政体现政策善意[J].江淮法治,2015(2):24.
作者姓名:张枫逸
摘    要:想把房子过户给子女,还要缴纳一笔不小的税费,这个问题一度困扰了不少家庭。有父母质疑,把财产转给子女是天经地义、人之常情,政府怎么还要从中收税?一些老人舍不得掏过户费用,干脆放弃过户给子孙辈的念头,却又因为房产证不是自己的名字,给后者在办理抵押贷款、申请信用卡、出售房产等事宜时带来麻烦。根据我国《契税暂行条例》,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缴纳契税。对一般买卖、

关 键 词:房产新政  抵押贷款  过户费  房屋权属  税收部门  国家税务总局  征税对象  加名  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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