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罪犯服刑期间死亡的法律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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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孙道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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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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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对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进行监督,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权力,也是检察机关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根据《监狱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的,监狱应当立即通知罪犯家属和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罪犯因病死亡的,由监狱作出医疗鉴定。人民检察院对监狱的医疗鉴定有疑义的,可以重新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罪犯家属有疑义的,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罪犯非正常死亡的,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检验,对死亡原因作出鉴定。”由此可见,检察机关对罪犯在服刑期间死亡进行法律监督的内容应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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