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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推销非上市公司股权行为的认定
作者姓名:龙雨
作者单位: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人民检察院,628000
摘    要:一、基本案情2005年12月份至2006年11月份,某投资咨询公司总经理刘某、副总经理李某伙同该公司某地区分公司负责人郭某等人,以所谓"原始股"股权短期内即可上市为幌子,让其公司员工向他人推销非上市公司的股权,非法从事非上市公司股权的代理买卖业务。将市场价仅为1元左右的四家非上市公司的股权以3.40元-3.90元

关 键 词:非上市公司  股权  非法经营数额  证券业务  违法所得  非法经营罪  咨询公司  证券监督管理  单位犯罪  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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