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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退赔后共犯间可行使民事追偿权
作者姓名:姚坤林  郝绍彬
作者单位: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摘    要:<正>【裁判要旨】刑事判决确定的退赔,其本质为民事侵权的赔偿义务。部分共同犯罪人退赔被害人全部损失后,共同犯罪人内部的责任分担问题未被刑法所禁止,理应纳入民事追偿范围。为降低社会危害性,指引和鼓励犯罪人积极赔偿,在犯罪人非以违法收入而以合法财产履行退赔义务后,法院应当允许其向共犯追偿。

关 键 词:共同犯罪人  全部损失  赔偿义务  民事侵权  共犯  刑事判决  民事追偿  裁判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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