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再审制度的改革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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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周世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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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天瑞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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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民事案件提请再审无非三种途径:法院、检察院启动再审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这在民诉法中存立已久。但在现实操作中总会遇到不少问题,在此,笔者就民事案件再审制度的改革提出一些构想。 一、取消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诉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再审程序。实践表明,这一规定不仅在理论上有违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司法实践中也难以贯彻执行,立法或修改时应予以取消。理由是: 1、法院启动再审程序违背了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 民法和民事诉讼法属于私法范畴,它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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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民事案件 再审制度 检察院 民事诉讼 法律监督 抗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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