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退为进”赢得全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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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可仁.“以退为进”赢得全胜[J].中国律师,2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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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可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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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袁野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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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9年 10月 11日,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公司向昆明市五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赔偿纠纷诉讼,被告是本市前卫镇南坝村乡南坝村的八户农民。虽然平安保险昆明公司是原告,但也是承担赔偿义务的一方:该公司请求法院明确对八个被告的保险赔偿额。我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第二次介入此案, 2000年 2月 22日,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分别支付八被告 22000— 28000元的保险赔偿款,诉讼费也由原告自愿承担,至此,此案划上了圆满的句号。作为八户农民的委托代理人,除了有“官司打赢了,当事人的权益得以维护”的一丝快感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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