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众所周知,中国是一个成文法国家,在中国的法律体系中,目前是不承认判例法的。但是,近年来,随着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日趋健全和完善,国家最高审判机关日益注重判例的作用。这种现象的出现,可以说是中国在成文法的基础上正在借鉴或者吸收判例法及判例制度中的合理因素的重要标志。一、从典型判例谈起案例一:工程承包合同的工程造价应执行“省定额”标准还是“合同约定”价额〔基本案情〕1993年1月30日,某建筑公司与某公路养护段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约定:建筑公司为养护段承建综合楼,共计建筑面积2432.52平方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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