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士钊的法庭论辩修辞艺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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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田荔枝.章士钊的法庭论辩修辞艺术[J].中国律师,200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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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荔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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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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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章士钊188l——l973湖南长沙人,清末任上海《苏报》主编,辛亥革命后,曾任《民立报》主笔、北京大学教授、广东军政府秘书长、南北议和南方代表、段祺瑞政府司法总长等职,1933年起在上海从事律师职业,成为当时全国闻名的大律师,并任上海政法学院院长。建国后任政务院法制委员会委员等。著有《柳文指要》等。章士钊与陈独秀原是青年时代留学日本的知交,虽然在“五四”运动前后二人在政治主张、文学体裁等方面的观点出现分歧,但当1932年10月蒋介石当局制造的“陈独秀案”发生后,为维护正义,章士钊当即声明愿为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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