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甚明了的“司法解释”──对精神损害赔偿规则有关问题的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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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葛良美 牟文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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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盼望已久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以下简称《解释》 )终于出台了,细细读来却又感到尚有些问题不甚明了,故而心生诠释之望,试以一管之见引来关注。 问题之一,即精神损害之程度界定问题。《解释》第 8条规定:"……因侵权致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后果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受害人一方的请求判令其赔偿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该规定以"严重后果"作为构成赔偿之程度特征,这就自然引出了何为"严重后果"的问题。众所周知,评价精神损害之程度,应以人格上所受的屈辱程度和精神上所受的痛苦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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