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当法官:司法改革的突破口 |
| |
作者姓名: | 钱卫清 张诗伟 |
| |
摘 要: | 法律职业考试由原来的“三国”鼎立改为天下一统是我国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突破。因为,第一,它使司法官员法官检察官的入门渠道由原来的组织人事部门直接选拔改为从统一司法考试通过者当中选任。因而它实际上突破了现行司法官员党政一体化的体制。在这个意义上说它是中国法治建设的成果。第二,这一举措虽然还不足以建构形成所谓的法律职业共同体,但起码为司法职业的统一奠定了基础。至少从理论上说,它将保证三种法律职业者有了统一的入口,从而使三者在起点时作到法律知识背景上的共同。第三,这个转变对于律师来说意义可能更为重大:它…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