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普莱西案”到“布朗案”——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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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晓兵.从“普莱西案”到“布朗案”——论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与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实现[J].国家教育行政学院学报,2004(6):88-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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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晓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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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开大学法政学院讲师,中国人民大学宪法学和行政法学博士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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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本文系中流文教基金会及喜马拉雅研究发展基金会"大陆青年学者基础研究奖助"项目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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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联邦最高法院对于美国社会的塑造作用是巨大的,在其公民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实现过程中,联邦最高法院同样扮演了极为重要的角色.从"普莱西案"到"布朗案",一个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案例标示着美国公民受教育权平等保护的演进,也标志着美国社会文明的进步.诉讼对于公民受教育权的保障有着特殊的意义,我们应该重新认识教育领域的各种诉讼问题,应该认识到诉讼对于教育领域各项问题的解决具有推动和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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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受教育权 联邦最高法院 平等保护 |
From "Plessy v. Ferguson" to "Brown v. Board of Ed.of Topeka": on the Federal Supreme Court and the protection of the equity of education righ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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