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未成年人的犯罪已成为当今世界面临的重要社会问题之一,我国也不例外。如何在惩罚犯罪的同时,有效的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在刑事诉讼中的权利也是学界、立法、司法部门共同面对的一个重大课题。2013年,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特别加强了对犯罪未成年人的保护,在内容上单列一章,增加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进一步完善了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这一制度具体体现了教育、感化、挽救方针,贯彻落实了"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但是,任何制度的制定都存在其固有的缺陷,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设立也有一定的局限,本文结合未成年人刑事工作的实践,浅谈目前我国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主要存在的问题及完善的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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