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巨贪刘瑾 |
| |
作者姓名: | 秦力 |
| |
摘 要: | 据《明史纪事本末补篇》记载,明武宗朱厚照带人亲自查抄刘瑾家产后,共得“金二千九百八十七万两,元宝五百万锭,银八百余万两,宝石二斗,金甲二,金钩三千,玉带四千一百六十二束。”这么多的财产都是刘瑾贪污受贿所得。刘瑾本姓淡,陕西兴平人,六岁时被镇守太监刘顺收为义子,改姓为刘,后进宫当了太监,由于刘瑾善于投机钻营,得到明孝宗朱佑樘的赏识。弘治五年(一四九二年)立朱厚照为太子后,便命刘瑾侍奉太子,刘瑾投其所好,朱厚照越发宠信刘瑾。弘治十八年朱厚照即位为武宗,很快便提升刘瑾为内监官、总督团营、司礼监等,掌握…
|
关 键 词: | 刘瑾 明朝 纪事本末 明武宗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