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我市提出以下意见:一、围绕义务教育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30个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项目试点。二、科学规划中小学布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率达到80%。三、统一城乡学校教师编制标准,区县(自治县)行政区域内城乡学校干部教师交流面达到15%以上。四、深入推进素质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质量标准。五、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就近免试入学,有效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六、培养照顾好110万农村留守儿童和30万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解除外出务工群众后顾之忧。七、实施中小学生营养促进工程,全面改善315万城乡中小学生营养状况。八、多形式构建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模式,努力缩小区县(自治县)域内城乡学校发展差异。九、新增财力向农村义务教育倾斜,财政教育支出按照政府核定的比例增长。十、加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区县(自治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完成率达到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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