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违反公司法犯罪《决定》的立法完善
作者姓名:杨善良
作者单位: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检察院
摘    要:一、关于职能分工问题 《决定》从实体法方面对违反公司法的犯罪作出了规定,但未对程序加以规定。有关受理违反《决定》的犯罪案件的职能分工成为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需要及时作出规定或加以解释。 笔者认为,职能分工的确定主要有以下两个依据;(1)刑事诉讼法第13条规定,告诉才处理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贪污罪、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罪、渎职罪以及人民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