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电子计算机是当代科学技术的卓越成就之一。现代社会是信息化社会,凡是有信息的地方,就有电子计算机。整个人类社会已经与电子计算机紧密相联了。众所周知,电子计算机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组成。对于硬件部分,各国都规定采用专利法保护方式;而对于软件的法律保护,各国规定不一。由于软件是人的智力成果,软件研制是把人的智力表现为计算机可执行的形式,因此,计算机软件的内容总是鲜明地表现为“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从国外有关立法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国家对研制各种应用程序的软件不授予专利权。匈牙利专利条例规定,“由于智力活动方法、程序编制的规则或者软件缺乏技术性,不得授予专利”。联邦德国专利法第一条规定“专利权应授予可在工业上应用的、新颖的、并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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