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财产隐名共有人权利保护的法律思考——一则妻子擅自卖房案引发的思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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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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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上海2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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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夫妻显名方擅自处分共有产的类案中,法官们往往徘徊于交易第三人与事实物权人之间利益平衡之间。而这一利益平衡的过程,实则体现的是登记公信力与真实权利人保护的消长关系。法官的判断过程必须准确把握登记制度的本旨、婚姻家庭制度的价值取向和社会大众一般权利意识。在保护善意交易的同时,必须对恶意利用瑕疵登记进行交易的行为作出否定性的评价,以平衡真实权利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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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信力 法定财产制 善意第三人 交易成本 |
文章编号: | 53-1143/D(2006)05-0098-05 |
修稿时间: | 2006-0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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